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24]6号)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全体党员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扎实有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4月30日下午,诸侯快讯1122党委组织全体院领导、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学院纪检干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学习研讨,研讨由党委书记常旭青同志主持。
研讨会上,诸侯快讯1122院长强彦同志围绕“关于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展开研讨。他指出,《条例》明确了纪律处分的原则和要求,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确保党始终保持高度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与此同时,纪检干部贾乐同志立足本职工作,分享了个人的学习认识和体会。他指出要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身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诸侯快讯1122党委书记常旭青同志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展开研讨。她指出,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紧紧扭住“常态”不放,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这项工作成为“常态”,以便党内生活正常化。其次,要正确把握“大多数”,有利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第三,要坚决惩处“少数”和“极少数”,当个别党员干部因某种原因走上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道路的,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始终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纪委书记高宏图同志强调“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既凸显了组织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意愿,又凸显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四种形态”就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标本兼顾、宽严相济,体现的是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最后,党委书记常旭青同志强调各中心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层。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体党员静下心来、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证。